牡丹江市食用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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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全市上下依托生态和资源优势,把黑木耳生产作为发展接续产业的一个重点项目,采取政策推动、龙头带动、市场牵动等措施进行了强力推进,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生产体系,成为全省13个地市中规模最大的黑木耳生产基地。然而,客观地看,我市的黑木耳生产在菌种、栽培技术和食品安全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销售网络的延伸,特别是黑木耳外贸市场的开发。为此,我们组成联合调研组,于6月8日至21日,先后深入到汤旺河、新青、五营、友好、翠峦、金山屯等地走访、座谈、现场察看,对代料栽培黑木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有关问题组织专家、科研机构和经销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无公害黑木耳代料栽培技术要点》,将有力地促进我市黑木耳产业的发展。

一、黑木耳产业发展现状

(一)生产扩张迅速。从2001年至2005年,全市累计生产代料栽培木耳14.6亿袋,平均每年增长41%,产干耳2557万公斤,创产值21.9亿元。仅2005年全市就生产代料栽培木耳3.67亿袋,创产值4.7亿元。全市黑木耳产值已占农业产值的27%,是全市大豆产值的116%,已成为全市农业、多种经营生产的最大项目,从业人员3万余,季节工近4万个。金山屯林业局自1992年起发展黑木耳种植,到2005年产值已达到1.12亿元,占全局总产值的26%,全局人均收入3000元,成为主要经济支柱。新青林业局今年黑木耳产值达到7840万元,占全局总产值的18 %,安排人员就业3600余人。金山屯局丰丽林场今年栽培木耳700万袋,产干耳56万斤,创产值1100多万元,364户中有320户种植黑木耳,80%的劳力都从事黑木耳种植;翠峦局解放所有70%的住户都以种植黑木耳为生。

(二)产业化、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在黑木耳生产过程中,下至种植户、林场所,上至各县(市)、区、局党政领导班子,都把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和追求规模效益当作立项之本和发展之纲,扶持黑木耳产业上层次、上规模。目前,全市专门从事黑木耳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达20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1人,工程师50余人,技术员150多人。超千万袋的种植基地9个,超过500万袋的林场(所)10个,超300万袋的29个,超过30万袋的专业户52个,20万袋的37个。三级菌种生产点30万袋以上的27个,20万袋的49个,10万袋的281个。这些生产基地及专业大户,不但起到了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同时也提高了专业化水平和规模效益,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产业链条更加完整。随着黑木耳产业的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以黑木耳栽培为核心产业,辐射菌种生产、机械设备制造、生产资料供应、种植技术研究推广、生产人员培训、产品销售相互支撑、相互带动、协调发展的黑色经济产业集群。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有黑木耳生产设备制造和经销企业12家,科研所4家,技术推广站29个,菌种生产厂点5000个(其中液体菌专业生产厂点2个),生产资料经销店30多家,黑木耳销售商店100多家,加工厂70多家,种植专业户2.4万户。

(四)生产技术配套集成。为了能使全市黑木耳生产持续发展,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市场为导向,在做好单项技术开发的同时,注重相关技术之间的衔接,把各种单项分散的相关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效果。1997年,市科技局承担并主持实施了林业部黑木耳代料栽培中试项目,实验出了适合伊春林区的栽培技术和菌种,1999年通过部级验收。市科技局以此为平台,针对黑木耳种植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黑木耳开放式接菌反季节栽培技术、食用菌生料栽培技术和培养料自动装袋机、黑木耳废料栽培滑子菇技术、针叶锯沫栽培黑木耳技术、黑木耳优良菌株选育、替代原料的筛选及脉胞霉防治技术及黑木耳工厂化液体菌种生产等一系列技术研究,并及时从攻关计划转入推广、示范计划,使其在时间顺序、空间布局上有机地衔接,促使技术成果转为现实生产力,为全市黑木耳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更加强劲的动力。   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菌种混杂,良莠不齐,影响品牌优势的形成。目前,我市年生产母种210万支,原种1300万袋,其中优的占30%,良的占40%,差的占30%,致使黑木耳的品质差异较大,市场认可程度降低,无法发挥品牌优势,难以承接大宗订单。

(二)菌种引进无序,制作不规范,产量质量难以保证。近些年来,个别单位和个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私自引进外地甚至南方的一些品种,如长城1、2、3号,冬梅1、2号,冀诱1号,新克等30多个黑木耳新品种。这些品种有的在我市表现还可以,但多数在适应性、质量和栽培技术上都存在许多问题。由于监管不到位和相关知识普及不够,母种、原种的生产任意进行,多次转代,最多的转到第五代,有的把栽培种当作原种出售,造成菌种生命力差,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给木耳栽培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某局一栽培户一次购买20万袋不合格栽培菌,基本绝产,损失8万余元。

(三)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先进适用技术覆盖到位率较低,制约了黑木耳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由于代料栽培黑木耳历史较短,发展速度很快,所以服务体系特别是技术推广体系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一是技术服务网络不健全,技术指导覆盖能力不足。目前,全市具有一定资格和实力的技术推广机构只有林科院和友好食用菌技术推广站,人员较少,虽然在发展黑木耳生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力不从心。少数区、局组建的民营技术推广站,主要是以赢利为目的,起的作用有限。各地农委也只配有一名兼职的食用菌生产管理人员,乡镇、场所基本空白。因此,在技术推广上,面对这样一个巨大的生产项目和一支庞大的栽培队伍显然死角过多,有些新技术和新做法不能及时地传播下去,出现了新技术和信息的传导障碍。二是常规栽培技术的推广延伸不够。现在栽培黑木耳的专业户直接接受培训的人数不足10%,绝大多数栽培户都是效仿左邻右舍的栽培方法,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的技术指导,导致栽培户对关键技术掌握不熟,经常在一些生产关键环节上出现失误,造成杂菌污染而减产,有的由于采收时间拖后造成产量和质量下降。比如有的木耳已经成熟,但栽培户以为等长大一些再采收产量会提高,从而错过了最佳采收期,造成流耳,损失较大。三是有些黑木耳栽培老区形成广种薄收的生产习惯,靠天吃饭,不在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质量和单产上想办法,平均袋产量始终在5钱以下。四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和个人盲目追求扩大规模,结果由于人力、精力的不足,粗放管理,生物转化率极低,单位产量不高,造成资源和财力的浪费。五是滥用助长肥和防治剂现象较为普遍,对木耳的质量造成影响,直接危及食品安全,如得不到足够重视,任其发展,将对黑木耳产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三、思路性意见

(一)搞好菌种的选优和推广应用。目前,我市的主栽品种为黑29和916,这两个品种具有出耳齐、颜色正、抗流耳和抗杂性强、适口性好、产量和商品价值高等特点。黑29为晚熟品种,916为早熟品种,在种植时间上互补性也较强,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得到了种植户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因此,首先要广泛宣传这两个品种的优良品性,向广大栽培户详细介绍其特点和栽培要点,并在乡镇、场所培养示范户进行引导。其次要组织力量,对现有栽培品种特别是我市科技人员自己培育的菌种进行观察、对比分析,发现和筛选优势菌株加以培养,增加优良品种数量,为全市黑木耳生产提供优质种源。

(二)加大指导服务的力度。一是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和大力宣传《无公害黑木耳代料栽培技术要点》,使广大栽培户对黑木耳的品种选用与菌种生产管理、培养基配方、装袋灭菌、接种、养菌期间不良表现特征及杂菌的鉴别防治、栽培管理技术、栽培场地的选择、适时采耳、黑木耳初加工及贮藏、等级标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有较全面的了解,切实自觉加以应用,整体提升黑木耳生产技术水平。二是进行黑木耳栽培新技术的研究。首先,要加大黑木耳生产替代原料的研究力度,突破针叶锯沫栽培黑木耳存在的脱脂、秸杆和野草栽培黑木耳色度及产量低等关键技术,缓解阔叶锯沫紧张的局面,开拓新的原料来源。其次,要在关系到黑木耳质量的生产方式上搞研究。一方面,要实现栽培袋开口方式创新。目前,我市所采用的开口方式均为V形口,长出的木耳根粗肉厚朵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量。应当组织技术人员探索研究在栽培袋上多开小口或多打眼的方式,缩小出耳空间,杜绝木耳根粗的现象发生,由木耳成朵生长变为单片生长,提高木耳质量。另一方面,通过示范引导,推广新的采收方式,变大面积集中采收为成熟一朵,采摘一朵,以利于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减少流耳造成的损失。三是要加强食用菌技术推广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局都应有黑木耳技术推广机构,各林场所都应有黑木耳技术推广人员,鼓励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采用科技特派员形式或成立民营技术推广、研究机构,把触角延伸到每个场所、村屯,使黑木耳生产技术服务形成网络化、社会化、全程化。同时,要搞好技术培训,采取办培训班、搞广播电视讲座、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把新技术推广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首先,指定专门机构重点加强对菌种生产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业部1996第6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把菌种生产和管理纳入农业行政执法范畴,由市农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批菌种生产厂和质量检查。其次,实行认证登记和商品菌种生产许可制度。选育和引进的新菌种必须进行认证登记方可生产、销售和推广使用;商品菌种必须凭许可证组织生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放市场。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菌种生产和私自滥引的外来菌种,特别是不合格菌种一律不准进入黑木耳生产领域。同时要加强产品安全检测。完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在市林科院建立黑木耳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主要生产基地要建立检测站、点,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伊春林区黑木耳的良好声誉。第三,要适度经营。各地和生产专业户要根据自己的资源、技术、人力状况,适当确定生产规模,在追求单位产量,提高生物转化率上下功夫,避免由于规模过大影响技术到位率和粗放经营的做法。据调查,一个专业户生产规模应在1.5—2万袋为宜,不可盲目追求过大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更不可实行行政命令、下达硬性指标。从政府的角度,应当采取注册集体商标、申请对自行培育的优良品种给原产地保护等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市黑木耳的生产知识产权保护,为全市黑木耳生产创造良好环境。